金管會修訂房貸加速條款 卡債族房貸喘息期 2個月為限
【彭禎伶、薛翔之/台北報導】卡債族未來房貸喘息期最長二個月!金管會委員會昨(十七)日研訂房貸最新定型化契約,明訂房貸借款人依債清條例提出協商,其房貸遲延期數只要未逾二期,且同意依原契約還款者,金融機構不可以使用加速條款,即查封、拍賣借款人的房屋。
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,債清條例立法時明訂,雖然銀行在房貸契約中有加速條款,但債務人可不受其約束,等於銀行沒有辦法使用抵押權,去確保債權,對銀行衝擊太大,且可能讓銀行緊縮房貸,因此最後朝野協商,刪除此一草案條文。
但還是有附帶決議,要在兼顧金融機構財務健全及保障債務人相關權益下,將立法意旨規定為房貸定型化契約。因此金管會規定,以自用住宅向銀行抵押借款,約定分期償還,如果債務人依債清條例提出協商,而其房貸債務延滯未超過二期,且同意依原契約按期還款,所積欠的本息、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在剩餘年期分期平均攤還,本金則按原契約約定的利息分期計付利息,金融機構就不能行使加速條款,處份其擔保物。
金管會表示,所謂加速條款即是房貸延滯一期,甚至是一、二天,銀行就有權要求借款人全數還清欠款,否則就可以對抵押的房子進行處分,現在考量到債清條例的申請人可能有還款問題,給予二期的喘息期,只要有誠意還款,還是可以向銀行協商,就連房貸部分也可重新談條件,且在二期以內,信用仍良好,不會被列為逾放。 (2008/01/18)
【彭禎伶、薛翔之/台北報導】卡債族未來房貸喘息期最長二個月!金管會委員會昨(十七)日研訂房貸最新定型化契約,明訂房貸借款人依債清條例提出協商,其房貸遲延期數只要未逾二期,且同意依原契約還款者,金融機構不可以使用加速條款,即查封、拍賣借款人的房屋。
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,債清條例立法時明訂,雖然銀行在房貸契約中有加速條款,但債務人可不受其約束,等於銀行沒有辦法使用抵押權,去確保債權,對銀行衝擊太大,且可能讓銀行緊縮房貸,因此最後朝野協商,刪除此一草案條文。
但還是有附帶決議,要在兼顧金融機構財務健全及保障債務人相關權益下,將立法意旨規定為房貸定型化契約。因此金管會規定,以自用住宅向銀行抵押借款,約定分期償還,如果債務人依債清條例提出協商,而其房貸債務延滯未超過二期,且同意依原契約按期還款,所積欠的本息、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在剩餘年期分期平均攤還,本金則按原契約約定的利息分期計付利息,金融機構就不能行使加速條款,處份其擔保物。
金管會表示,所謂加速條款即是房貸延滯一期,甚至是一、二天,銀行就有權要求借款人全數還清欠款,否則就可以對抵押的房子進行處分,現在考量到債清條例的申請人可能有還款問題,給予二期的喘息期,只要有誠意還款,還是可以向銀行協商,就連房貸部分也可重新談條件,且在二期以內,信用仍良好,不會被列為逾放。 (2008/01/18)